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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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201002372060001000 实施编码:11370602004262577w7372060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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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0201002372060001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2004262577w7372060001000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
  • 事项版本
  • 9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芝罘区发展改革局工高科东辅楼211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日至10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填写《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报表》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完成相关材料审查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转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信息公开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向申请人寄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条件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7年4月国务院令第492号,2019年4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国务院令第492号,2019年4月修订)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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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办发﹝2016﹞43号
具体规定内容:【省委省政府文件】《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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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办发﹝2016﹞63号
具体规定内容:【省委省政府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办发﹝2016﹞63号)二、明确办理结果公开内容 从2015年开始,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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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要依据是什么?
回答: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35078
电话咨询方式:0535-622671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芝罘区发展改革局工高科东辅楼211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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