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收藏单位、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藏品档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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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201032371022002000 实施编码:1137060200433019754371022002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基本编码
  • 37060201032371022002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200433019754371022002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4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备案意见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留余胡同1号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408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322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核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合规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形成审核意见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审核备案材料是否符合藏品档案相关规范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完成上报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备案函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藏品档案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非必要 提交材料,纸质和电子的均可。
申请表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提交材料,纸质和电子均可。
文物收藏单位、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六条:“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一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一级文物藏品档案,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和国有的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国有文物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文物藏品档案制度,并将文物藏品档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藏品档案包括哪些?
回答: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建立藏品总帐、分类帐和藏品单项档案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83706
电话咨询方式:0535-6225705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留余胡同1号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408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322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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