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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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201021370817005000 实施编码:11370602004263182y3370817005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基本编码
  • 37060201021370817005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2004263182y3370817005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东南台子42号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1室
  • 受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4:00-17:3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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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制定表彰计划
办理内容:根据工作要求制定表彰计划和工作方案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表彰计划发布
环节名称: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择优表彰
办理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择优表彰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择优表彰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申请表 4 1 纸质 必要
符合表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起申请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530条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条:“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2年11月通过,2018年9月第一次修正,2020年7月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省政府令第323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是否定期表彰
回答: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25205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电话咨询方式:0535-6255265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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