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的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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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219008370805008000 实施编码:11370602004262665B4370805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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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 基本编码
  • 37060219008370805008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2004262665B4370805008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6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省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表彰决定或证书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奇山街道宁海路105号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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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按照表彰要求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材料,并形成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审批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形成初审意见,报上级审批;初审未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将材料退回。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发文表彰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出台表彰公文、发放荣誉证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山东省义务教育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原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义务教育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条:“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9年11月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奖励和表彰多长时进行一次?
回答: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奖励和表彰,无固定周期,根据义务教育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21859
电话咨询方式:0535-622678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奇山街道宁海路105号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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