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业和洗车业的用水单位和个人,不采取节水措施,并不对排放水进行综合利用的处罚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0001025370219090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344R7370219090000

0

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水利局
  • 处罚适用种类
  • 罚款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25370219090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60344R7370219090000
  • 事项版本
  • 5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水利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程序类型
  • 暂无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水利局节约用水办公室
点击展开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省政府令第160号发布(2002年),省政府令第311号第二次修订(2018年)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五款或者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监督电话是多少?
回答: 0535-6786591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786516
电话咨询方式:0535-6786657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