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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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1060370706001005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837P23707060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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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与科技合作科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60370706001005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59837P2370706001005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7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网站下载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权限划分
  • 省市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通知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02-A104,A106-A108,A112-A117号综合受理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具体受理时间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承建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材料提交业务办理系统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作人员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4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环节名称:初审
办理内容:对材料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将办理意见和所有材料上报省厅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建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团队签署的合作建站协议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院士建站承诺书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院士证书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外籍院士需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院士证书翻译件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院士简介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外籍院士当年(或上年度出入境记录) 4 1 电子 必要
1.建站单位应为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2.与拟合作院士及其团队有具体的研究计划和研究内容; 3.合作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80周岁(以建站单位提交备案申请时间为准),符合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的相关要求; 4.建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团队签署合作建站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目标、院士每年全职在站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以及为院士及其团队开展工作所提供的支持条件,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1994年4月通过,2012年1月修订)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发〔2012〕6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企业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对经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及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联合建立技术创新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令号(文号): 鲁科字〔2020〕32号
具体规定内容:省科技厅、省科协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建立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指导院士工作站备案工作和绩效评价工作;审定院士工作站相关政策、规划和指导意见;审议院士工作站有关重要文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令号(文号): 鲁科字【2020】32号
具体规定内容:一、总则 二、主要内容 三、报备程序 四、管理及服务 五、附则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如何申请?
回答: 根据《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管理办法》要求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咨询方式:0535-6786628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02-A104,A106-A108,A112-A117号综合受理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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