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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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015372036110113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4931Y3372036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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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个人账户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000015372036110113
  • 实施编码
  • 11370600MB2854931Y3372036110113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55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办理完结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疗保障服务区C204,C206,C208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办理
办理内容:参保人或代办人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经办人员根据智慧医保系统数据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进行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反馈办理结果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进行账户余额拨付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完成拨付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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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本人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照片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参保职工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死亡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本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时,原设立的个人账户可以随同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余额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划转;也可以注销个人账户,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余额提现发给本人。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符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条件的,多少个工作日办结
回答: 即时办理,受理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账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95106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A312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78796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疗保障服务区C204,C206,C20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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