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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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00937107302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523X53371073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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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旅局驻厅窗口
  • 基本编码
  • 370600000937107302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MB285523X5337107302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55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限划分
  • 市级负责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备案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备案证书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银海路 46 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A359、360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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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查看合同登记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登记证书复印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核合同登记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登记证书复印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登记备案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备案证书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结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合同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人身份证明 4 1 纸质 必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登记证书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取得专有使用权许可并订立书面许可合同的。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取得专有使用权许可的,应当订立书面许可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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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时限是多长
回答: 即时办理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788801
电话咨询方式:0535-663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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