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幼儿园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的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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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100837080501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45907370805013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教育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0837080501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604590737080501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5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网站下载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公布表彰文件、荣誉证书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A345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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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提交材料
办理内容:提交评选方案中规定的有关材料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收取材料
环节名称:公布表彰
办理内容:对通过评审的组织予以表彰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发布表彰公文或证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表 原件 3 纸质 必要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对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幼儿园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89年9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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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14年1月省政府令第272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对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什么时间评选?
回答: 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请以通知为准。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2101767
邮件投诉方式:ytjyjrsk@yt.shandong.cn
电话咨询方式:0535-21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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