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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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102937015353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4667K73701535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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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承办机构
  • 设区的市级海洋部门、县级自然资源(海洋)部门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2937015353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MB2854667K737015353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3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市级、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标本批复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服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人对照事项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办理时限:0 工作日
办理结果:(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送达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2)属于信函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环节名称:审查
办理内容: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海域与海岛管理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同意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查意见。
环节名称:审批决定
办理内容: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审批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审核同意的,以审核机关名义印发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批复;不予同意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环节名称:决定书送达
办理内容: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文件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人可以现场领取批复文件,也可以由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邮寄送达。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申请书 原件 3 纸质 必要
因教学、科学研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证明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 6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无居民海岛生物(非生物)样本采集方案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采集样本过程中的资源保护措施 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个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必要
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 6 纸质版和电子 0
受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 纸质版和电子 0
1.有明确的因教学或者科研课题确需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依据; 2.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规划; 3.有明确的采集工作计划方案; 4.具备采集样本过程中的资源保护措施条件; 5.不得对无居民海岛自然生态环境和现有设施造成损害; 6.对其他用海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九条 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因教学、科学研究确需采集的,应当报经海岛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本事项无常见问题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920011
电话咨询方式:0535-6920019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服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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