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31370621122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598N7370621122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19年第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方式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 第二十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可根据需要从其他部门获取信息用于核实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投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材料,被检查人应当配合检查,如实提供。”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商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采取什么方式对企业填写信息报告情况进行检查? | ||
回答: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