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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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103137062166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598N3370621663000

0

到现场次数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商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商务局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31370621663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60598N337062166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检查结果告知函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民防空大楼711室
  • 受理时间
  •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11月至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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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流程图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7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商务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1年12月12日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检查主体层级
回答: 国家级、省级、市级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716658
电话咨询方式:0535-6241456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民防空大楼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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