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18370214055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976E3370214055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颁发<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劳动部 财政部 审计署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5年4月劳部发〔1995〕21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对违法违章企业,由劳动、财政、审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违纪金额的20%~50%处以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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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行政处罚的时限? | ||
回答: |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