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违法违章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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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1018370214055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976E3370214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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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适用种类
  • 罚款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18370214055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59976E3370214055000
  • 事项版本
  • 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力来源
  • 同级委托
  • 程序类型
  • 暂无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劳动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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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颁发<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劳动部 财政部 审计署
发布令号(文号): 1995年4月劳部发〔1995〕218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五条:对违法违章企业,由劳动、财政、审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违纪金额的20%~50%处以罚款。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行政处罚的时限?
回答: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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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45186
电话咨询方式: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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