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渔业船舶船员在航行、作业和停泊过程中,违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的行政处罚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0001029370220179000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4667K3370220179000

0

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处罚适用种类
  • 罚款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29370220179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MB2854667K3370220179000
  • 事项版本
  • 12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程序类型
  • 暂无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
点击展开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6年9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第四十条:渔业船舶船员在航行、作业和停泊过程中,违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的,由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临水作业是否要穿着救生衣?
回答: 必须穿着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920036
电话咨询方式:0535-6920036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