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009370222047000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523X57370222047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一百零五条:“ 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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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无 | ||
回答: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