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18370214057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976E3370214057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8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70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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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行政处罚的时限? | ||
回答: |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