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6037100600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837P2371006003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无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
办理内容: | 向全省各有关单位发布通知,有各单位组织材料申报 | ||||||
办理时限: | 按通知要求 | ||||||
办理结果: | 受理申报材料 |
环节名称: | 受理 | ||||||
办理内容: | 受理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
办理时限: | 按通知要求 | ||||||
办理结果: | 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受理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的推荐至省科技厅。 |
办理时限: | 按通知要求 |
办理结果: | 公示无异的推荐至省科技厅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管理 | 复印件 | 3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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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4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教兴鲁战略的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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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科字〔2018〕12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具有提名资格的机关部门(以下称部门)包括:(一)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二)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三)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其他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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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请问颁发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不慎丢失,可以补办吗? | ||
回答: | 可按照规定进行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