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31370221060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598N7370221060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部令2014年第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协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第一百零七条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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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现在国际招标政策是什么 | ||
回答: | 现在根据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