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25372019011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344R3372019011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受理、办结 |
办理内容: | 划定采砂、取土、淘金的禁采区和禁采期 |
办理时限: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级要求,根据事实进行办理 |
办理结果: | 划定采砂、取土、淘金的禁采区和禁采期 |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17年9月通过)第三十六条:“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应当依法报经批准,并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需要,划定采砂、取土、淘金的禁采区和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布。”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监督电话 | ||
回答: | 0535-6786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