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台名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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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009370632010011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523X573706320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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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传媒机构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6000009370632010011
  • 实施编码
  • 11370600MB285523X5737063201001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其他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整改通知书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民防空大楼12楼1217B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点击展开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7号
具体规定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批准的设立主体、台名、呼号、台标、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套数、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等制作、播放节目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广发﹝2009﹞30号
具体规定内容:对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首先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违规活动:(一)未经批准开办广播电视频道(率)的; (二)未经批准变更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台名、台标、呼号或变更设立主体的;……(五)未经批准变更广播电视频道(率)名称、呼号、标识、节目设置范围的;(六)未经批准变更广播电视频道(率)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技术参数的。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台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新广电发﹝2016﹞93号
具体规定内容: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各级播出机构台标的检查监管和备案公示工作,要建立辖区内播出机构的台标档案库,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台标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一般检查项目包括什么?
回答: (一)未经批准开办广播电视频道(率)的; (二)未经批准变更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台名、台标、呼号或变更设立主体;(三)未经批准变更广播电视频道(率)名称、呼号、标识、节目设置范围的;(四)未经批准变更广播电视频道(率)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技术参数等。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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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民防空大楼12楼1217B
电话咨询方式:0535-664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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