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0001051370643006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941U3370643006000

0

到现场次数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国动办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国动办
  • 承办机构
  • 暂无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51370643006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59941U3370643006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检查结果通报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暂无流程图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人民防空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1998年10月1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九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单位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本单位负责,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回答: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785159
电话咨询方式:0535-6785167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