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更新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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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006370715004000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9396N3370715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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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 基本编码
  • 370600000637071500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MB2859396N3370715004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1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限划分
  • 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更新验收合格证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29室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办理时限:即时
办理结果:接收申请材料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审查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进行现场勘察
办理时限:28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验收合格证 复印件 1 纸质版和电子 0
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及时进行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天然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在采伐后的当年或者次年底必须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原国家林业局
发布令号(文号): 1987年林业部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588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987年林业部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588号修订)第十八条:“森林更新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应当组织更新单位对更新面积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发更新验收合格证。”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20年6月省政府令第333号
具体规定内容:将森林更新检查验收——省属国有林场除外委托济南、青岛、烟台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检查验收后核发什么?
回答: 核发更新验收合格证。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788801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3C10投诉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719301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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