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18370214209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976E3370214209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9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公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问题: | 行政处罚的时限要求 | ||
回答: |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