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24370218016007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86183370218016007
0次
到现场次数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月省政府令第22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涂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规范装载证明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予以收缴,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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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能否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 | ||
回答: | 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