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伪造、变造、涂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规范装载证明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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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1024370218016007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8618337021801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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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处罚适用种类
  • 罚款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24370218016007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5986183370218016007
  • 事项版本
  • 6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程序类型
  • 暂无
  • 承办机构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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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月省政府令第221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涂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规范装载证明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予以收缴,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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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能否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
回答: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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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投诉方式:0535-6699777
电话咨询方式:0535-669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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