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29370220125000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4667K3370220125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 | ||
发布令号(文号): | 无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将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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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我的行为会受到何种处罚? | ||
回答: | 我们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根据你违法违规的事实和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