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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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7060001018372014025002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976E43720140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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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18372014025002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59976E4372014025002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78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通过、不通过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次年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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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名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进行查验比对,划型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不予受理/退回补齐材料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材料。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不予受理、补齐材料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 1 电子 必要
企业财务报表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企业职工花名册 复印件 1 暂无 必要
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假释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全日制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名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进行查验比对,划型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 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金〔2020〕25号)
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发布令号(文号): 鲁财金〔2020〕25号
具体规定内容:企业借款人范围。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含达到条件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不含视同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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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到哪里办理
回答: 可至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56757
电话咨询方式:0535-6905298
窗口咨询方式: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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