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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烟台开发区允许共享单车
内容 烟台福山区/芝罘区/莱山区都有共享单车,为什么开发区没有?开发区想吸引更多个人来旅hm游,要解决交通问题啊。现在共享单车已经发展了6年时间,开发区综合执法给出的理由还停留在3年前。现在共享单车已经可以做到定点停车了。规划和设计好停车地点,不会影响开发区的市容,因为乱停车是会被多扣钱的。不要怕评不上文明城市,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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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WSMS202105191013 提交时间 2021-05-0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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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市民你好,关于您反映的不允许共享电动车进入开发区的问题,我区主要是出于以下方面考虑:1.企业经营不规范,共享电动车随意停放现象严重,挤占城市公共空间,企业不按要求配备安全头盔,安全隐患凸显;2.国家政策不鼓励,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已经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3.早在2017年,有部分单车入驻烟台市六区,但因投放单位管理不到位,引发了诸如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绿化带以及随意丢弃等问题,严重影响文明城市形象,带来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2017年下半年,各区按烟台市统一部署对共享自行车进行了统一集中清理。
只要是好东西,国家终会在依法、规范的前提下有序推广;只要条件具备了、成熟了,我们也将及时准予共享自动自行车入区投放,给市民生活提供方便。
答复机构   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1-05-10 10:43
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