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基本养老保险: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4号),单位缴费比例为16%;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烟政发【2006】131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4号),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依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烟人社发(2015)55号),单位缴费比例分八类,分别为0.24%、0.48%、0.84%、1.08%、1.32%、1.56%、1.92%、2.28%,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请咨询烟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