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如何注销企业? | ||
内容 | 企业注销流程 | ||
回复 | 1.处理意见:您好,企业注销可通过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简易注销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注销公告-简易注销公告模块进行公告,公告期20天,公告结束后30天内,持上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普通注销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注销公告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模块,备案清算组、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45天,公告结束后先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提交公司注销申请,审批通过后持《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税证明(如清税信息通过系统推送则无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