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执行《烟台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
工作办法》的通知
烟政办字〔2026〕3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及时有效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经研究,《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23号)继续有效,不再标注有效期,登记号为YTCR—2026—0020002。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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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6000042603877/2026-82569 | 主题分类: | 对外事务_其他 | ||
| 成文日期: | 2026-07-01 | 发布日期: | 2026-07-07 | ||
| 发文机关: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关键词: | 烟台市 继续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 投诉 | 统一登记号: | YTCR—2026—0020002 | ||
| 标题: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烟台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