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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6-86827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6-07-28 发布日期: 2026-07-29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优化营商环境 烟台 高质量发展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的通知

烟政办发〔 2026 〕 9 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快构建“153”营商环境工作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赋能烟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锚定一个目标

锚定持续打造全国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总目标,提升我市作为世界银行评选的中国投资环境“金牌城市”美誉度,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治保障为支撑,以市场主体满意为根本目的,树牢“无事不扰、有事必到、一诺千金、亲清有加”的服务理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走在前、出特色、当表率,持续擦亮“烟必行”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到2028年,全市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不断增强,营商环境竞争力、影响力、满意度全面提升,逐步实现从单项服务优化到综合生态营造的迭代升级。

二、打造五大环境

(一)以智能协同为重点,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改革。落实国家、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打通平台联动和信息堵点,确保事项能办率100%,好办易办率90%以上,年均办件量突破100万件。聚焦企业高频办事需求,结合本地产业、地域优势,创新推出市级特色“一件事”10个。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拓展延伸,打造集成办“烟台样板”。试点推出葡萄酒产业、化工产业、果品产业等“一类事”集成服务场景10个以上,为企业提供金融、人才、法律等高关联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2.加强“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应用。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建设“烟小惠”智能客服和虚拟政务数字人,实现语音交互、路线引导等多模态场景交互,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在线问答、引导帮办服务。优化升级“音视频帮代办系统”,选取企业登记等高频网办事项纳入首批“云柜台”试点,为企业提供远程帮办指导。建设“人工智能辅助招投标”系统,推动招投标服务从住房建设领域向其他领域延伸,推广人工智能辅助评标,深化省内外远程异地评标等服务,到2028年,公开招标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3.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整合完善政务、政策、人员等核心数据,提升涉企信息数据质量,构建“标准一致、口径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持续推进“减证办”“免证办”,推动电子证照深度嵌入“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拓展“免证”办事、“一码”办事范围,扩大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金融、招投标、合同签订、执法检查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4.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优化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测绘事项,升级“多测合一”平台,年内将涉及测绘的新建项目全部纳入平台,成果共享率达到80%以上。建设绿色建造BIM(建筑信息模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平台,建立施工图审查系统,分阶段推动人工智能辅助审批。实施“水电气信”报装联合设计、联合施工、联合验收,提升协同效率。开展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二合一试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通信发展办,烟台供电公司)

5.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推动可公开重大政策事项资金全部通过“烟惠通”平台线上兑付,探索开展政策资金兑付改革。用好涉企数据资源,开展惠企政策线上推送,精准推送率达到90%以上。利用“烟惠通”平台政策评估功能对纳入平台管理的惠企政策开展政策评估。推动可公开的人才政策全部线上办理,进一步提升资金兑付效率,实行“免申即享”人才政策3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开展涉企服务“换位跑一次”。组织涉企服务部门负责人作为企业“代办人员”,体验涉企服务事项,从政策懂不懂、流程通不通、服务优不优、感受好不好等方面提出问题建议。(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涉企服务部门)

(二)以创新策源为重点,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创新环境。

7.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挖潜强基”和专精特新企业“播种”行动,到2028年,新增优质中小企业3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在全省占比超过8%。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速推进高新企业“规模化”和规上企业“高新化”。探索培育以OPC(一人公司)为代表的新型创新创业企业。优化“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办赛机制,年均促成医疗器械、光电传感、智能制造等优质项目落地转化20个以上。聚焦新领域新赛道、产业优化升级、重点行业集成、社会治理创新、民生服务提升5个重点方向,建设市级场景培育库,年均入库场景50项以上,发布市级场景能力清单、开放场景机会清单4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8.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标准建设烟台(中日韩)科技大市场,构建区域间技术转移体系。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先使用后付费、资产单列管理改革,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动力。探索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机制,到2028年全市累计转化专利1500次以上。聚焦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商业航天等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到2028年布局建设各类国家和省级平台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9.加强创新融资保障。健全完善金融伙伴、民营企业直连服务等机制,满足企业个性化金融需求,每年为至少1500家企业融资100亿元以上。拓展重点产业基金布局,落地并购基金、S基金,探索成立天使基金。加力争取上级支持企业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资金政策,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争取省级“算力券”奖补政策,降低算力资源匹配和供给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

10.强化引才用工供给。加快推进就业服务与便民生活深度融合,到2028年建成城市15分钟生活就业融合服务圈。用好全市引才活动专项经费,年均组织引才活动50场以上。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年内全市建立年金企业突破600家,力争到2028年再增加100家以上。持续加大技能人才引育力度,落实技能人才与学历人才同等待遇标准,引育技能人才1.5万人次以上。稳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签订。(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三)以规范高效为重点,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11.优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措施。动态开展市场壁垒排查整治活动,消除地方违规设置的各种隐性市场壁垒,持续推动“非禁即入”规定普遍落实。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严禁要求民营企业违规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自主公示改革,推行“个转企”集成办等便利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区市探索建设以党建为引领的工业社区,到2028年打造5个工业社区典型样板,推动服务企业力量下沉到基层,根据产业类别开展特色定制服务,助力产业发展。研究通过依职权注销、吊销、另册管理等手段,推动长期未经营、停止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12.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环境。动态更新发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专项行动,实现投诉举报办结率和整改率100%。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新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率达到100%,对现有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情况核实抽查,到2028年抽查率达到40%。综合运用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措施,大力整治“内卷式”竞争和投诉举报恶意索赔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3.持续优化涉企综合监管。推动“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等有效衔接,以“一件事”集成打造常态化联合检查场景,年内联合监管率提高至90%以上。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进行风险分类,差异化确定抽查比例或检查频次,到2027年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率达到98%以上。推动“无事不扰”白名单制度实现全领域覆盖,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和事项以触发式检查和无感检查为主,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14.营造守信践诺信用氛围。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开展政务诚信评价,政府部门(含下属单位)出现失信行为的,按规定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限制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试点示范。持续推进“信用代证”,以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做到减证明、减负担。推行“信即办”审批,对守信企业实行“承诺即办”,释放便企信用红利。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合规建议“三书同达”机制。开展涉企信用修复帮办服务,企业信用及时修复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以权益保护为重点,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5.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执法部门全部制定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并主动向社会公布,严格依照清单检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涉企行政检查依规通过“鲁执法”平台实施,实现线上监督、全程留痕。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罚没收入、涉企检查频次监测,对发现异常增长的进行分析预警和靶向整治,到2028年,每年评查案卷不少于2000份,入企检查次数年均减少10%以上。(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执法部门)

16.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将每月上旬设立为企业安心生产“宁静日”,原则上不安排计划性检查。推行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的邀约式检查,以建议、提醒、教育为重点,做好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服务。综合运用大数据筛查、自动巡检、智能预警、电子围栏等远程监管技术,推广无感监管、非现场监管,到2028年非现场检查计划占比提高到15%以上。推动完善烟台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管理制度,动态调整不罚、轻罚、不予行政强制三张清单,进一步推动实现“过罚相适”。(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执法部门)

17.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健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投诉线索办理工作,推动化解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严格落实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依法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模式,优化保证金收缴、审核、退还全流程服务,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深入开展“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探索开展涉企网络举报辟谣工作直联点试点,严厉打击网络涉企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8.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维权援助等闭环保护服务链条,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周期压减20%以上。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昆仑”“蓝天”专项行动,健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以涉外服务为重点,打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

19.放大开放政策优势。落实综合保税区扩稳提质24条政策措施,做大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保税+”新业态业务规模,建设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推动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政策集成改革,争取海洋经济集成改革方案获得国家批复。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试点,探索实施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到2028年,形成在国家或省级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30项以上。实施生物医药研发用品进口“白名单”制度,推动先进自贸区制度创新做法在我市落地30项以上。(责任单位: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综合保税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0.提升涉外人员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外交部领事司授权公网平台,高效为我市企业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为企业开展涉外活动提供“一网查询、一键办理”服务,持续提升APEC商务旅行卡服务数字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港澳商务签注智能速办、全国通办,畅通企业人士紧急商务出境绿色通道,实现内地居民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外办)

21.便利企业“引进来”“强起来”。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拓宽对外招商合作渠道,打响“投资烟台”品牌,年均举办招商活动30场以上,推动外资企业增资扩股20家以上。加大医疗、电信等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积极推动相关领域项目落地见效。用好国家重大标志性外资项目政策,强化项目要素保障,为企业纾难解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2.支持企业“走出去”。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打造“烟台制造+海外基地”发展模式。推广应用国家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山海经”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商会协会等建设出海综合服务站,用好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加大企业涉外培训、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诉讼风险预警等力度,提升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每年举办涉外法治专题宣讲5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3.优化国际贸易服务。实施“千企出海”境外市场开拓行动,按年度提出境外市场开拓计划,支持区市建设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争取建设服务贸易示范试点。全面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海外仓”模式,到2028年建成公共海外仓20个以上、特色产业带10个以上。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优化原油、化工品等货物通关作业流程,压缩在港口装卸、堆存等环节耗时,争取使烟台港成为全国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开展海关AEO(认证经营者)企业培育认证和联合激励,持续提升企业跨境运营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口岸办,烟台海关,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完善三项机制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解决涉企困难诉求。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成员部门按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二)完善问题解决机制。

充分发挥“政企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对各类涉企平台、亲清发改会客厅等走访活动收集的涉企事项,逐步实现“多方收集、一网通办”。抓实“问题发现、全量归集、分层办理、闭环解决、举一反三、评价通报”六个环节,建立问题解决闭环管理机制,对涉企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合规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区市规上企业服务群,实时发布惠企政策和动态信息、收集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切实提高问题办理质量和企业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三)完善督导激励机制。

注重激励先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区市、单位和个人,适时申报表扬和奖励。及时总结典型做法,争取在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加强经验做法宣传报道,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舆论氛围。推动应用山东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平台,开展营商环境评测工作。收集一批办件质量不高、损害营商环境的负面问题进行通报;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勾连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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