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烟台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烟政字〔2026〕1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3号),市政府组织编制了《烟台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予公布。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草案起草工作,认真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烟台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关于修改《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的通知(起草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计划完成时间:已完成)
二、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起草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计划完成时间:已完成)
三、烟台市税费保障办法(起草部门:市税务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6月)
四、烟台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6月)
五、烟台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起草部门:市商务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6月)
六、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科技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7月)
七、烟台市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7月)
八、烟台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8月)
九、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部门:市公安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9月)
十、烟台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管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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