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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6-100487 主题分类: 科技,科技_教育_其他
成文日期: 2026-10-01 发布日期: 2026-10-01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科技创新 十五五规划 统一登记号: 无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烟政发〔2026〕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烟台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


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加快建设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创新规划部署和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四个面向”,以支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线,深入实施科教强市、人才兴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和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到2030年,原始创新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水平显著提高,优势产业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与能级持续跃升,科技服务业扩能提质;区域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彰显,重点板块活力纷呈;高水平开放创新格局加速形成,科技交流合作水平显著提升;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域创新、全员创新生态更加优化。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建成全国一流的绿色低碳创新发展高地、特色鲜明的深海空天协同创新高地、面向东北亚的国际科技合作高地,成为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二、构建区域创新格局

统筹各区市产业优势和创新资源禀赋,坚持全域布局、多点支撑,构建“东西引领、南北支撑、聚点突破”区域创新格局,推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创新能级整体跃升。

(一)“东西引领”打造原始创新与产业创新策源地。东部以高新区——莱山区为引领,发挥科教资源集聚、服务配套完善优势,深耕生物制造、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等赛道,深化烟台高新区与高等院校“双高联动”,高标准建设烟台科技大市场,构筑高水平科创引擎与全域创新高地。西部以黄渤海新区为引领,发挥高能级平台、雄厚产业基础、前沿开放区位叠加优势,加快建设环磁山科研走廊,聚焦空天海战略装备智造、高端新材料、光电传感、新型储能、人工智能等核心赛道,培育链主企业与科创标杆,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建设创新活力强劲、产业特色鲜明、成果转化高效的高水平创新型开发区。

(二)“南北支撑”构建产业创新和成果转化高地。南部以海阳市为核心,依托东方航天港研究院、北理工东方创新研究院等高端平台,贯通商业航天全产业链创新,高标准建设空天信息创新枢纽。发挥“核风光氢储”多能互补优势,建设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形成航空航天产业与清洁能源产业双链联动发展格局,打造烟台产业创新和成果转化集聚区。北部以龙口市为核心,依托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裕龙岛岛外园区等,加快建设东海科技孵化产业园、北京化工大学烟台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推动精细化工、高端铝材、汽车零部件、低空经济等领域创新发展,打造烟台市科技创新副中心,促进科创实力与经济能级一体提升。

(三)“聚点突破”因地制宜打造县域特色创新载体。聚力培育新兴产业,带动区市经济转型升级。芝罘区聚焦夹河·幸福新城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布局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未来赛道,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打造传统产业升级提质和未来产业融合发展高地。福山区依托国家级科创平台,深化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技术攻关,加快建设南航国际创新智谷。牟平区依托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蓝色药谷·生命岛,做强同位素与放射性药物、细胞与再生医学等领域,打造全市生物制造产业核心板块。蓬莱区聚焦蓬莱海工产业园建设,推动海工装备、绿色船舶技术迭代升级,壮大高端海工装备产业集群。长岛综合试验区深耕“蓝色粮仓”与国际零碳海岛建设,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蓝碳经济协同创新。支持招远市、莱州市、莱阳市以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增强产业韧性,着力打造蛋白智谷、北方种谷和绿色食品产业创新集聚区。支持栖霞市依托松山产业园、低空经济产业园发展新材料、低空智航产业。

三、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

系统部署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攻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赋能全市“三级五集群”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立足原始创新源头供给与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统筹推进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聚焦基础学科以及先进制造、新能源、信息科学、医药健康、现代农业、海洋科学等重点优势领域,系统梳理基础前沿原创方向,深挖制约产业链迭代升级的底层关键科学问题,产出从“0到1”突破的原创性、颠覆性科研成果。持续完善烟台市自然科学基金体系,引导创新主体联动国家、省、市三级财政科技资金设立创新联合基金。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变革,促进人工智能与材料、空天、海洋、医药等科学研究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科学模型和科研智能体,构建高质量科学数据集,加速科学发现过程。

(二)推动战略前沿技术引领。瞄准科技前沿和产业变革方向,重点布局人工智能、生物制造领域前沿技术攻关,推动深海深地深空、氢能、脑机接口、量子科技等前沿技术发展,加强技术预研与场景培育,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三)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系统布局,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加快绿色化工、有色及贵金属、高端装备制造、食品精深加工、现代服务业五大主导产业领域数智绿色技术赋能、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电子信息制造、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商业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供给,培育壮大新的增长引擎。

(四)推进民生领域科技普惠应用。发展现代农业、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与发展、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惠民技术,健全支撑人民高品质生活的技术体系。

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坚持以创新链赋能产业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破除科技成果转化壁垒,健全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突破发展科技服务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坚持全员创新导向,推动各类企业广泛参与创新,构建高质量科技型企业矩阵。推动赛事培育、孵化器孵化联动,培育一批潜力大、成长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向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攻关、平台建设、人才引育、要素供给等方面给予联动支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向领军企业跃升。到203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500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协同攻关。积极培育科技领军企业、科技示范企业。建立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咨询机制。完善企业主导的科技项目实施方式,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企业牵头比例不低于9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独立或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强化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约束。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强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平台。聚焦生物医药、商业航天、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布局建设市级以上概念验证中心10家,完成概念验证项目200个以上。围绕绿色化工、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等优势产业,建设满足行业共性需求的中试示范基地20家以上。建设烟台科技大市场,构建省市联动、共享共用的科创服务网络,推动市场化运作、实体化运行,促进创新资源集聚和成果高效转化。常态化开展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烟台设立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新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理人不少于200人。联合驻烟高校成立技术经理人实训基地,服务驻烟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拓展科技成果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可示范、可体验、可推广的科技首用场景样板,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大政府采购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研发应用。

(三)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作用。用足用好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完善全周期全链条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增强科技信贷供给,推广“创新积分制”,联动省市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做优做强“鲁科贷”“烟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科技信贷产品体系,服务企业超过5000家(次)。支持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鼓励保险机构丰富科技保险险种,引导银行机构规范建设科技金融分支机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重点发展科创母基金,探索发展天使投资基金,坚持市场化投资原则,引导“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建立完善“股权直投”“拨投结合”等政策工具,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股权投资新生态。

(四)突破发展科技服务业。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根据企业生命周期提供精准政策支持和帮扶,持续提升企业经营规模和发展质效。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科技服务业运行监测服务机制,精准招引一批产业链适配度高、科创属性强、发展潜力好的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鼓励技术创新中心、中试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独立运营。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应用,促进服务模式转变。到2030年,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数量达到220家以上。

五、建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

布局建设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平台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提升平台体系整体效能。到2030年,争取新建10家国家级、100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一)增强实验室体系战略引领能力。坚持把实验室建设作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关键抓手,构建“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梯次培育体系。高水平建设先进药物递释系统、高性能有机光学聚合物与先进制造技术两家全国重点实验室,产出一批填补国内外空白的原创成果。深化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烟台新药创制两家山东省实验室市场化改革,推动与地方产业深度融合、双向赋能。统筹布局建设省、市重点实验室。到2030年,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3家、省实验室3家、省重点实验室30家、市重点实验室100家,完善实验室梯次培育体系。

(二)塑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坚持平台建设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协同联动,高标准运营国家微纳制造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争创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市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标杆样板。到2030年,产业技术创新类平台总数达到700家以上。

(三)促进引进共建平台可持续发展。推动存量平台提质增效,健全平台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体系,完善引进遴选、共建实施、绩效评价、动态退出机制,提升现有引进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水平。做强东方航天港研究院、北理工东方创新研究院等标志性科技创新平台,突出市场化导向,持续增强平台自我造血能力。探索平台共建新模式,鼓励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到2030年,支持布局10家校企共建创新平台。

(四)提升科技基础条件支撑保障能力。布局建设野外观测站、动物实验中心、医学大数据中心、深远海能源试验场、陆海联调试验场等基础设施,为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提供研发条件。推动跨学科交叉研究平台等重大科学设施共享共用,加速重大科学发现。积极争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大科学项目落户。支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发展。

(五)建设发展各类科技园区。支持烟台高新区和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攀高向新,支持蓬莱、龙口、栖霞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示范区)建设,支持有条件区市争创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到2030年,围绕重点产业布局建设部级、省级孵化器20家。鼓励大学科技园建设,推动省级大学科技园提质升级。

六、深化国内外科技合作

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融入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国内创新协同,构建面向东北亚的科技创新高地。

(一)深化国内区域协同创新。深度融入山东半岛城市群创新体系,全面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地区,深化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产业协同,加快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向赋能、协同攻坚的国内科技合作新格局。持续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院所科技合作,推动航空航天、临近空间、脑机接口、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领域成果落地。开展“名校直通车”、“院士专家烟台行”等活动10次以上。积极布局异地协同创新载体,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创新高地布局科创平台3至5家。深化烟台——大连双城科创协同联动。深度参与黄河流域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协同开展技术攻关,推进技术交易与成果转化。

(二)拓展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高标准建设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布局建设一批合作枢纽节点,构建覆盖中日韩重要创新城市的协同创新网络,打造面向东北亚、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合作高能级平台,引领东北亚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深度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和重点专项,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科技合作,争取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平台等创新载体,推动与沿线国家开展特色产业技术合作。支持烟台市内创新主体发起成立或参与国际科技组织,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在烟设立区域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开放式创新平台。推动现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现效能提升,完善跨境创新服务保障体系,构建开放、安全、高效的国际化科技创新生态。

七、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建立健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一体推进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建设。

(一)协同培育创新型人才。发挥驻烟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源头作用,深入推进“一高校一工科”建设,做强一批面向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学科专业,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契合度。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实训基地、产业实验室等实体平台,协同开展人才培养。支持高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建设创新创业学院、特色专业等,定向培养一批具有前沿技术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常态化开展“百名博士进企业”活动,推动校企互聘一批“科技副总”、“产业教授”,提升技术协同攻关、产教联合育人水平。创新与中小企业共引共用博士机制,实现人才双聘双跨、共引共用。依托重大科技专项构建科研任务育才机制,将人才培育与科研攻关深度绑定,把人才引育作为项目立项、实施、结题全流程的重要考量。加大科技计划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长周期稳定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前沿性探索研究。

(二)一体推进引才聚才。实施重点领域和重点专项引才行动,优化用好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遴选、“双百计划”,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资源整合能力、推动和引领产业发展的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到2030年,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突破1000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布局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引才用才载体,精准吸纳不同层次人才集聚。持续支持“以赛选才”,通过省、市创新创业大赛等公开遴选、引进、扶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创业项目。实施“人才兴烟”系列计划,积极推动“两岛两区一谷”烟台市人才集聚节点建设。

(三)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教育、科技、人才规划同步衔接、同向发力,实现顶层设计同频同步、资源布局精准匹配。坚持创新导向,构建相互贯通、结果互认、导向统一的科教人才一体化评价体系,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产业贡献为核心进行分层分类联动评价,推动人才供给匹配产业创新需求,实现人才培育、科技创新与区域发展互促共进。深化省市“人才卡”服务协同,整合集成各项人才服务政策、服务资源,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实施“海聚山东、才聚烟台”海外引才专项招引行动,开展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靶向出台完善招引海外人才政策,优化完善外籍人才管理与服务便利化措施,拓宽海外引才渠道。到2030年,常驻烟台外国专家数量达到1400人左右。

八、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落实烟台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有关规定,以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突破口,着力破解制约科技创新的深层次障碍,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构建全域协同、全员参与、争创一流的创新生态。

(一)加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市委科技委办公室统筹协调、服务保障作用,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优化科技计划管理,完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项目凝练机制,围绕产业布局强化有组织的科研,每年发布300项左右产业链技术攻关导向清单,实行动态跟踪、销号管理。提高科技创新投入效能,完善财政科研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重点向战略性、关键性创新领域倾斜。加强科技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估,强化“里程碑式”节点评价。做好省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推动职务成果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权益让渡、横向经费入股、校企人才共享。鼓励驻烟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实体机构。

(二)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比重。落实企业创新税费支持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等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赠、设立联合基金等方式参与科技创新。

(三)深化科技监督和科研诚信治理。健全科技管理活动全流程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监督。优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建立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科研失信行为全链条管理。健全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支持科研团队面向科技前沿大胆探索,营造宽容审慎的科研创新环境。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引导驻烟高校、科研院所规范科技伦理审核。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标准化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利用专利预审通道等途径,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用好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大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力度,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质效。支持驻烟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动企业提升专利规划布局能力。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专利价值分析、专利运营等高附加值服务。加强关键领域前瞻性、先导性技术标准布局,支持企业开展标准研制。

(五)培育弘扬创新文化。践行全员创新理念,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真理、鼓励创新的良好风尚。开展新兴技术领域科普,支持发展科普产业,推动新技术在科普领域应用。办好全国科普月、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加强行业特色科普场馆建设,推动科普设施资源开放,加大科普知识、科学思想的传播普及,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

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市委科技委统筹指导下,集成各方面资源、动员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跟踪督促规划任务落实到位,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本规划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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