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烟台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烟教发〔2026〕20号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烟台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教育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烟台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我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对象。全市2022级(初四)、2023级(初三)、2024级(初二)全体学生须参加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条件。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区市报考;既无我市户籍也无我市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我市户籍市外学籍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市报考;无我市户籍但是符合当地接收条件并在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区市报考,在招生录取时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三)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全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编场工作的通知》(烟教招发〔2026〕7号)要求,统一在4月10日至12日进行。2022级(初四)由学生本人登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报名;2023级(初三)和2024级(初二)由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我市户籍外地学籍学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确认的名单统一报名。各区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各区市要认真做好对相关人员和考生的平台应用培训,确保每名考生都能顺利使用平台报名考试、查询成绩和填报志愿。
二、考试与评价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涵盖初中阶段所有的国家课程,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区市必须严格执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附件1),考试科目按照烟台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烟教发〔2025〕22号)执行,不得增减考试科目和调整考试分值。
(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整体反映,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对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分析形成的系统记录、结论和判断,是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对学生初中阶段发展状况的评定,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各区市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23〕3号)、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意见》(烟教办发〔2022〕10号)制定科学、详细、可操作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各初中学校要于5月30日前将《烟台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体评价表》报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
(三)成绩查询和复核。2022级(初四)考生6月28日上午8:30可采取微信、“爱山东”APP烟台分厅和登录网址三种方式查询成绩。2023级(初三)和2024级(初二)考试科目成绩6月28日前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发至各初中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8日16:00前申请复核,具体方法见附件2。初中学校在学生申请复核前要指导学生阅读《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阅卷科目网上阅卷流程和成绩复核范围》(见附件3)。
三、招生类别和计划
(一)招生类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招生两大类。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包括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统一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统一录取。自主招生由普通高中学校结合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及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的统招生计划面向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四区”)统一招生,招生办法按照《烟台市市内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烟教办发〔2023〕19号)执行。烟台一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省有关规定执行,招生范围限定在本市范围内。烟台二中开展初高贯通培养,面向本校初中部招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烟台一中数理思维特长生、烟台二中奥林匹克竞赛特长生、烟台三中物理强科培优特长生、牟平一中强基培养特长生面向四区自主招生。获批市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称号的14所普通高中(见附件4),经学校申请、区市同意、市教育局批准,可面向全市招收具有获批项目专项特长的学生。莱山一中、牟平育英艺术中学2所市级艺术特色学校,根据艺术特色建设需求,在保证艺术类特长生单独编班(或与体育类特长生合并编班)的基础上,可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其他市级艺术特色学校面向本区市招生,其中市属高中面向四区招生。
2.职业学校招生。包括“3+4”本科(“3+4”中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招生。
(二)招生计划。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约5.2万人。结合教育发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际,持续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支持栖霞一中面向市内四区投放招生计划,探索开展民办普通高中提供公办学位试点,稳步提升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在充分考虑各区市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学校资源状况和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上,确定全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另文发布)。
各区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3+4”本科、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市教育局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分阶段依次录取新生。
(一)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7日8:30至7月8日17:00。填报程序、方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录取程序和办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共分“3+4”本科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等四个阶段。录取工作由第一阶段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下一阶段录取,也不得改录。各阶段具体录取办法见附件5。各区市要按照全市统一确定的录取工作流程做好本区市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各阶段具体录取时间见附件2。
(三)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要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研究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学生本人自愿报考,按学校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学校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高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必须经学校党组织扩大会议认真研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市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核;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四)落实优惠政策。我市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优惠政策,优惠办法见附件6。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烟教发〔2025〕22号)要求,自2027年开始,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中考录取优惠政策不再保留。
五、组织与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管理。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要加强部门联动,教育要加强与网信、工信、公安、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保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领导、有关科室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科学、周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多级考试信息管理网络,切实加强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上级规范教育收费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八个严禁”(附件7),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初中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健全完善细化各项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对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要求的行为严肃追责,公办学校取消评优资格,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压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计划。
(三)确保考试安全。认真做好试题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各环节保密工作。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是组织考试、维护考试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责任链条,保证考试安全。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提前认真研判,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理。网上报名、阅卷、成绩查询、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期间,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网络安全及运行畅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做好招生考试平台的安全运行、加固和升级。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并加强宣传,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公平参与考试竞争。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会、招生咨询会、家长告知书、校园宣传栏以及教育部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项招生具体政策,保障家长、学生的政策知情权,努力争取家长、学生、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烟台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2.烟台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告知书
3.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阅卷科目网上阅卷流程和成绩复核范围
4.市级体育专项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5.烟台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6.烟台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优惠办法
7.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八个严禁”
8.烟台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烟台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烟台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烟教发〔2025〕22号)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初中学生的各学科学习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鉴定,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也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试科目与时间
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初中阶段相应年级学科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科目分为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考查科目。
(一)计分科目和等级科目。
2022级(初四)计分科目总分值为760分,包括2026年考试的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30分)、物理(满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化学(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体育与健康(满分60),和已结业的历史(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生物学(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地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
2023级(初三)考试科目为历史和生物学,2024级(初二)考试科目为地理,均为等级科目,成绩以等级评价呈现,不公布原始分数,科目等级在升学中作为限定条件使用。等级划定方式按照烟台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烟教发〔2025〕22号)执行。
2022级(初四)所有计分科目和2023级(初三)历史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命题;2024级(初二)地理、2023级(初三)生物学考试使用省级统一命题。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考试,2022级(初四)考试科目考点设置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3日至15日。具体为:
6月13日 | 上午 | 语文 | 9:00-11:00 |
下午 | 物理 | 14:00-15:30 | |
化学 | 16:10-17:40 | ||
6月14日 | 上午 | 数学 | 9:00-11:00 |
下午 | 道德与法治 | 14:00-15:30 | |
英语 | 16:10-17:50 | ||
6月15日 | 上午 | 历史 | 9:00-10:00 |
下午 | 生物学 | 14:30-15:30 | |
地理 | 16:30-17:30 |
英语听说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于4月24日进行。各区市考场机房建设标准需要达到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人机对话考场装备工作的通知》(烟教办函〔2021〕80号)相关要求,并在考前按规定完成模拟考试及考场机房检查验收工作。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等精神,听力、言语残疾考生或听力言语多重残疾考生可免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按考生笔试项目分数4/3倍计算。考生须于4月10日前将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地市级(含)以上医院的听力残疾检测证明(或言语残疾检测证明)送区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查,各区市汇总后于4月13日报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各区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四区的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5月27日前完成。
(二)考查科目。
2023级(初三)考查科目包括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2022级(初四)考查科目包括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作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限定条件。
实验操作考试须于5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市确定。实验操作考试命题和考核办法由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由各区市组织实施。考查结果按照《烟台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信息科技科目实行上机考试,于4月27日完成。各区市考试环境须达到初中新课程教学环境要求,软件和硬件配备标准按照《烟台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科目考务管理手册》相关要求执行。考查结果结合《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要求的学业质量标准以及当年考生的学业成绩、平均信息素养能力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由各区市按照市级考试要求组织实施,考查时间由区市指导学校于5月30日前完成。
三、重考与补考
(一)重考。按照烟台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烟教发〔2025〕22号)要求,2023级(初三)地理学科等级评价为D等的考生,可申请随2024级重考,重考后的最高等级为C等。信息科技、生物学实验操作、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不合格的考生,可申请重考。信息科技的重考随下一级进行,实验操作的重考由区市组织,5月30日前完成。
(二)补考。因休复学、转学等原因未参加过所在年级已考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报名参加今年相应科目的考试。休学前已完成考试的计分科目,复学后因中考改革调整为等级或考查科目的,按照考生当年取得的成绩进行划定,划定标准按烟台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烟教发〔2025〕22号)执行。
四、命题与阅卷
试题命制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等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法治观念、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阅卷采用网上阅卷、一卷多评的方式,保证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命题与阅卷工作。
(一)坚持正确导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兼具毕业与升学双重功能,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和问题导向,有深度思维和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充分发挥考试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导向作用。
(二)规范命题工作。持续完善命题专家库,加强命题人员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各环节岗位责任及责任人。严格依据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要求,精心研制多维细目表并严格按细目表进行命题。加强试卷校对、审核确定、签字付印等工作的精细化程度,认真开展试卷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技术性、程序性审查。
(三)提高命题质量。科学合理设置试题难度,除省级统一命题科目外,其余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65-0.75,试题易、中、难试题比例保持7:2:1。试题命制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丰富材料类型,确保材料的权威性,杜绝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增强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典型性和适切性,提高试题情境设计水平。
(四)周密组织阅卷。加强各区市阅卷点建设和阅卷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保证阅卷工作的安全、公正、及时。要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抽调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学科骨干教师参加阅卷。要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确保阅卷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附件2
烟台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告知书
烟台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的方式。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本告知书以及招生录取有关信息可登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查阅下载。平台登录方法:手机端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点击菜单栏“中考服务”→“中考招生录取平台”;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ytzk.org.cn。
一、密码设置
1.从查询成绩开始,考生报名时使用的原始密码将全部恢复为初始密码即身份证号后六位,考生使用学籍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系统查询成绩时,需首先将初始密码修改为自己重新设定的密码,填报志愿及录取过程中需使用该密码。通过“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烟台分厅查询成绩的考生,需在登录平台填报志愿时修改初始密码。
2.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修改后的新密码。如忘记密码,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区市招考部门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二、成绩查询
考生6月28日上午8:30后可采取微信扫描二维码、“爱山东”APP烟台分厅和登录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三种方式查询成绩。
微信扫描二维码:
三、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市教育局统一阅卷的科目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8日16:00前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初中学校在学生申请复核前要指导学生阅读《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阅卷科目网上阅卷流程和成绩复核范围》,复核程序为: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家长及班主任或相关学科任课教师签字,经就读初中学校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区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结果将于6月30日17:00前反馈给考生本人。
四、志愿填报
(一)登录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依次按填报志愿操作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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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8:30至7月8日17:00。
2.录取志愿阶段。
录取工作由第一阶段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下一阶段录取,也不得改录。
3.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为“3+4”本科(“3+4”中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考生可选报其中1个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1日。
第二阶段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具体方法参见本区市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说明。区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说明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招生文件印制,随本告知书一并发放给考生,供考生和家长阅读参考。录取时间为7月13日至18日。
第三阶段为五年制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包括提前批、普通批和普通批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28日。
(1)提前批志愿。五年制高职有面试要求的专业为第三阶段提前批志愿。考生可选报1个院校志愿及1个专业志愿,报考考生须参加面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按成绩和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在填报志愿网站公布。面试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和实施,面试时间为7月19日至20日,具体面试要求请咨询相关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1日至22日。
(2)普通批志愿。其他五年制高职为普通批志愿,考生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3日至27日。
(3)普通批征集志愿。第三阶段普通批设征集志愿,考生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公布缺额计划、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均为7月28日。
第三阶段普通批志愿、征集志愿均为顺序志愿。
第四阶段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设1个学校志愿及3个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9日。
4.考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选报1个或多个阶段,每一阶段可按规定选报1个或多个学校。已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填报任何志愿。
5.考生完成志愿选择后,要点击“提交保存志愿”按钮,显示成功后按退出按钮正常退出。成功提交后每名考生只有三次修改机会。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最终有效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如原登记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已更改,考生填报志愿时需重新登记联系电话。
6.7月9日即填报志愿结束后次日,考生须到原就读初中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交原初中学校。如考生或家长未到学校进行志愿确认,不能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7.填报志愿务必慎重,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或家长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随意、盲目填报志愿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或家长要自觉鉴别、抵制他人误导、阻碍自主选择志愿的行为。未经授权的志愿代报及信息修改将产生法律后果。
五、为方便提示考生,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通过考生登记的手机号码进行免费短信提醒,请考生务必保证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六、本《告知书》一式两联,考生签字后考生联由考生留存,存根联回收后交所在学校留存半年,领取后即被视为《告知书》所有内容已告知。
附件3
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市阅卷科目网上阅卷流程和成绩复核范围
一、阅卷流程
1.评卷开始前,先将考生的答卷扫描转变为电子图像,然后经过电脑程序进行加密处理,使所有人无法看到考生信息,最大程度保证阅卷公平、公正。
2.阅卷时,将考生答题电子图像通过网络随机发送到阅卷教师的电脑上,阅卷教师根据评卷标准进行评阅和打分。所有答题至少要由两名不同教师分别评阅。
如果两名教师所打得分数差距小于规定的误差,电脑自动取两人的平均分作为考生该题目的最终得分。
如果两名教师所打得分数差距大于规定的误差,电脑自动将考生的该题图像随机分给第三个教师进行评阅。电脑再对三名教师的分数进行两两比对,当分数差距小于规定的误差时,电脑自动取差距最小的两人平均分作为该考生该题目的最终得分;如果三个分数差距都大于规定的误差值,电脑会将试题发给学科组长进行仲裁。
3.网上阅卷的登分、核分、合分全过程均采用计算机管理,数据自动生成,避免传统人工登分、核分、合分的失误,保证成绩统计的准确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二、成绩复核范围
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漏加、错加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附件4
市级体育专项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学 校 | 项 目 |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 | 田径 女子足球游泳 乒乓球 |
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 | 男子足球 游泳男子篮球 乒乓球 |
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 | 田径 男子篮球 |
山东省烟台第四中学 | 女子足球 女子篮球 |
山东省牟平第一中学 | 田径 篮球 |
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 | 男子足球 |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中学 | 田径 健美操 |
烟台第十四中学 | 田径 |
福山区懿荣中学 | 冰雪 |
莱阳市第一中学 | 田径 篮球 |
龙口第一中学 | 田径 |
龙口崇实中学 | 田径 |
莱州市第一中学 | 田径 篮球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懿荣高级中学 | 足球 篮球田径 武术 |
附件5
烟台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烟台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10科总成绩,信息科技、实验操作(含物理、化学、生物学)、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成绩全部合格作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基本限定条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参考。录取分4个阶段进行。
一、普通高中录取
(一)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1.统招生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对符合基本限定条件的考生,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自主招生录取。实施“沃土计划”“脱颖计划”,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具有较高学科素养、在科技创新等方面能力突出的学生及体育、艺术特长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严格控制学校自主招生数量,严格规范学校自主招生行为,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学生本人自愿报考,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录取,不再参加志愿填报。学校要严格工作纪律和程序,并通过学校、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开。要保证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长测试要全程录像并留存资料。体育、艺术自主特长招生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其他类自主招生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
(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全面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等政策,不得跨地市招生。
二、职业学校录取
(一)“3+4”本科、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录取。“3+4”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限定语文、数学、英语合计最低为180分,其他五年制高职按生源和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达到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后按考生成绩高低和招生计划数录取,其中有面试要求的学校只招收面试合格考生。投档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原则,按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检索投档院校。投档录取过程中分数相同的依次比对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和体育与健康的科目分数,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依次录取。职业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自主招生、跨区域招生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模式。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可到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注册入学。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按照省教育厅备案的2025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开展招生,对所属学校和在行政区域内招生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办学形式以及招生宣传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规范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月报告制度,7月至11月份招生工作期间,每月25日前,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向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报告本月招生情况。
附件6
烟台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优惠办法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我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如下:
一、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子女。
1.根据省军区政治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等文件要求,军人子女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警)官、军(警)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军人子女相关信息由省军区系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确定。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4)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按照学校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也可按照意愿,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普通高中就读。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烟台市政法委、综治委、见义勇为基金会《烟台市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实施细则(试行)》(烟政法〔2011〕25号)要求,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招生时降20分录取。
(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三侨考生”身份确认全程网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烟政侨〔2021〕1号)要求申请办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市侨办统一提供给市教育局),港、澳、台籍考生(持台港澳办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时降10分录取。
(三)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时降10分录取。
二、执行优惠政策的基本原则
1.以上优惠政策,同一考生不能重复计算,只计取最高项,并需提供相应证明。
2.各区市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时,不得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优惠分值不得随意调整。
3.自2027年开始,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中考录取优惠政策,包括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获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子女等群体的优惠政策不再保留。
4.考生的优惠资格必须在学生所在学校公告栏和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实行优惠。
附件7
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八个严禁”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名。
二、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严禁违规宣传、虚假宣传、抹黑其他学校的宣传。民办学校凭有效的办学许可和法人登记证书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学规模内申报招生计划,其招生简章广告应依法报审批机关备案。
四、严禁招收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对于招收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学生的民办学校,将大幅度削减其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五、严禁提前招生、扩大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
六、严禁采取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重奖优秀学生等手段抢拉生源、“掐尖”招生。
七、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须在招生简章、广告、公示栏予以注明,收取费用应出具发票等法定票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费用强行集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八、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附件8
烟台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项目 | 责任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考生报名 | 市、区市招考机构 | 4月10-12日 |
2 | 各区市报送烟台户籍市外学籍参加考试考生名单 | 市、区市基教科 | 4月13日 |
3 | 采集、上传初四年级考生照片 | 市、区市招考机构 | 4月19日前 |
4 | 英语听说考试 | 市、区市招考机构 | 4月24日 |
5 | 考点、考场编排 | 市、区市招考机构 | 4月26-29日 |
6 | 信息科技考试 | 市、区市招考机构 | 4月27日 |
7 | 各区市和高中学校报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意向 | 市、区市基教科 普通高中学校 | 5月8日前 |
8 |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 市教育技术中心 各区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管理部门 | 5月25日前 |
9 | 体育与健康考试 | 市、区市体卫艺科 | 5月27日前 |
10 | 填报志愿演练 | 市、区市招考机构 | 5月28-29日 |
11 | 各区市报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各初中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 区市基教科 初中学校 | 5月30日前 |
12 | 报名点学校下载打印准考证 | 市、区市招考机构报名点学校 | 6月5-15日 |
13 | 公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 市基教科、职教科 区市相关科室 | 6月10日前 |
14 | 审核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 市、区市基教科、体卫艺科 | 6月12日前 |
15 | 组织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考试 | 市、区市招考机构 | 6月13-15日 |
16 | 公布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和特长测试办法 | 市、区市基教科 各普通高中学校 | 6月16日前 |
17 | 各区市报送初四年级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优惠政策学生名单及分值 | 市、区市基教科 | 6月23日前 |
18 | 市、县两级组织阅卷 | 市教科院 区市相关科室 | 6月25日前 |
19 | 成绩合成、检测、发布 | 市基教科 | 6月25-27日 |
20 | 学生成绩查询 | 市基教科 | 6月28日 |
21 | 学生成绩复核 | 市教科院 市、区市基教科 | 6月28-30日 |
22 |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 市、区市基教科、体卫艺科 普通高中学校 | 7月1-6日 |
23 | 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 市、区市招考机构 | 7月7-8日 |
24 | 学生到学校填写志愿确认表 | 区市教体局 初中学校 | 7月9日 |
25 | 第一阶段:“3+4”本科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录取 | 市招考院 市职教科 | 7月10-11日 |
26 | 第二阶段: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 | 市、区市基教科 | 7月13-17日 |
27 | 第二阶段: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 7月18日 |
28 | 第三阶段提前批:五年制高职有面试要求相关专业录取 | 市招考院 | 7月19-22日 |
29 | 第三阶段:五年制高职录取 | 市招考院 | 7月23-27日 |
30 | 第三阶段征集志愿:公布五年制高职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学生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 | 市招考院 | 7月28日 |
31 | 第四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 市职教科 区市相关科室 | 7月29日 |
32 | 民办普通高中补录 |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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