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数据库_烟台市 > 部门政策文件_烟台市
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6-59154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6-02-04 发布日期: 2026-02-05
发文机关: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养犬 管理 服务费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延续执行《关于明确烟台市养犬管理服务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延续执行《关于明确烟台市养犬管理

服务费的通知》的通知

烟发改价格〔2026〕25号


市公安局:

为持续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延续执行《关于明确烟台市养犬管理服务费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3〕379号)文件。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期间如有政策调整,从新规定。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2026年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载 打印 关闭 分享: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