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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924/2026-100879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6-10-08 发布日期: 2026-10-08
发文机关: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水利局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烟台市林业局 有效性: 1886136211139 有效
关键词: 招标 文件 提前公示 统一登记号: 无
标题: 关于印发《全面实施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面实施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的通知

烟发改公管〔2026〕222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各有关交易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4〕170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有关要求,在持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全面实施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水利局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烟台市林业局

2026年10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全面实施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

 

一、适用范围

对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面实施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其中,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提前公示招标文件;其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原则上参照本通知实施,鼓励招标人提前公示招标文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经本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书面同意可不提前公示招标文件;经同意不提前公示的,招标人应当记录理由并归档备查。

鼓励招标人对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项目,参照本通知提前公示招标文件。

二、公示要求

(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各行业领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意见。招标文件编制不得设置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条件,招标人应当参照《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对招标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招标人作为招标文件提前公示的责任主体,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期自公示发布次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截止日遇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合理规划时间,充分考虑提前公示及意见修改所需时长,确保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完成意见的收集与处理。

(三)招标文件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文件(如有)、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等。招标文件提前公示不替代依法必须发布的招标公告,也不替代法定发布媒介的信息公开程序;潜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三、公示流程

(一)招标人在正式发布招标文件前,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或已接入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招标文件并填写有关信息,推送至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提前公示”信息栏目公示;平台应当免费提供提前公示服务,不得将提前公示作为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

(二)提前公示期间内,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排斥或限制公平竞争等情形的,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提前公示公开的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意见建议。

(三)提前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认真研究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合理采纳,并据此修改完善招标文件;不予采纳的,应当记录并说明理由,因采纳意见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在原公示栏目补充公示修改内容并说明。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是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举措,提前向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公开招标信息,进一步增强招标活动的透明度,有助于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公平竞争现象,有助于减少招标过程中的异议投诉等,提高招标工作整体质量和效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加大宣贯力度,及时督促招标人按要求落实好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为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提供技术支持,保障不同电子交易系统接入的兼容性和信息推送的一致性。招标人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加强招标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本通知由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在本通知施行前完成政策宣贯和平台功能测试,确保制定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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