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水利局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有关工作的通知
烟水字〔2026〕44号
各区市水利(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保障评标公平公正,降低评标中的廉洁风险,建设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现就做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和全随机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达到下列规模标准的项目,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1.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及以上的;
2.货物采购类(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
3.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及以上的;
4.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其施工、货物、服务任一部分合同估算价达到上述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除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外,其他依法必须招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省内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或市内远程异地全随机评标,鼓励将远程异地评标与多点分散评标有机结合。因抢险救灾、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或有特殊评标要求,不适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远程异地评标无法进行的或其他不适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应报经项目监管权限所属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上传至水利工程交易系统。
鼓励招标人结合工程实际,不断扩大跨省、省域跨市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范围及项目比例。
二、推行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
针对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评标环节,通过设置在线服务室、在线监管室等,推行招标代理机构、见证人员、行政监督人员、公证人员、技术保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招标人代表与评标委员会其他评标专家有效隔离,实现评标过程在线服务并全程留痕,保障各方人员独立工作、互不干扰、有效履职,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其他严格管理事项
依法必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以政府采购程序(如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替代招标投标程序。严禁通过肢解发包、化整为零、设定不合理暂估价等方式规避招标,或虚构涉密、应急项目等情形违规操作。
依法必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提前提交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用或进行其他形式的预登记。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应通过招标文件明确,不得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以任何形式设置门槛。异议提出及解答须通过“烟台市水利工程交易平台”进行,严禁通过邮箱、电话、线下等方式进行,确保招标投标公平公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部进入省、市两级(市级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不得进行场外交易。为强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落实国家、省监督细则,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评标现场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全面、规范、有效到位。
烟台市水利局
2026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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