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保障职工、患者及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控烟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人员、就诊患者及外来访客。
二、禁烟范围
中心室内区域全面禁烟,包括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办公室、走廊、电梯、卫生间、药房、会议室等所有室内场所,禁止吸烟及使用电子烟。
三、机构管理
1. 成立控烟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控烟巡查、宣传与管理。
2.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落实无烟环境管理责任。
3. 院内严禁销售烟草制品、设置烟具,不接受烟草相关赞助。
四、宣传教育
1. 在入口、走廊、诊室等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2. 利用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等开展控烟知识宣传。
3. 医务人员主动向吸烟患者普及烟草危害,提供简短戒烟指导。
五、行为规范
1. 全体职工带头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自觉维护无烟环境。
2. 接诊时主动告知控烟规定,及时劝阻患者及家属室内吸烟行为。
3. 访客违规吸烟的,工作人员礼貌劝阻,拒不配合者按规定上报处理。
六、监督考核
1. 控烟人员每日开展巡查,做好记录,及时整改问题。
2. 将控烟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绩效考核,对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3. 定期开展无烟环境自查,持续巩固无烟机构建设成果。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心控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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