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肠道传染病防控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救治措施,减少因肠道传染病引起的发病和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为适应传染病防控工作新形势需要,加强我院肠道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及防控救治工作,医院成立肠道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肠道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小组、肠道传染病防治机动队(见附件)。
二、制度落实
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首诊医师负责制等,做好院内肠道传染病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
三、病例监测报告与预警
1.经预检为肠道传染病疑似病例者,将患者分诊至肠道门诊就诊。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立即收入专门的留观室并做好隔离防护和会诊。
2.就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应当注意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3.实施监测与预警系统: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负责肠道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公共卫生科确保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发现肠道传染病疫情及时向院领导或总值班、公共卫生科报告,医院组织专家组会诊并于2小时内向海阳市卫健局报告。确诊后要及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2 小时之内将填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四、疫情处置
若发现肠道传染病聚集性病例或霍乱病例等,根据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肠道传染病防治机动队进入临战工作状态,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需要,安排医疗专家组、医疗队人员进行医疗防治工作。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科学有序地进行。
1.调配相关人员、物资
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在全院调集相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
2.开展医疗救治
(1)医院发现肠道传染病患者后,将患者集中收住到感染科病房进一步救治,同时做好肠道传染病患者的报告管理工作。
(2)医院收住肠道传染病患者后,医院防控领导小组、医疗专家组和医疗队立即展开肠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
3.物资贮备与后勤保障。
药品采购办和医学装备部要做好应对突发传染病的急救药品和器械、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保证救治工作的需求。后勤保障科要做好参加医疗救护医护人员、感染科病房内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和生活保障。
4. 各职能部门及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传染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海阳市人民医院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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