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巩固教育脱贫成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结合我校乡镇初中办学实际、农村生源特点,依据省、市、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精准识别、应助尽助原则,规范资助申请、认定、评审、公示、发放、归档全流程管理。聚焦农村脱贫家庭、低保、特困、孤残、重病、意外致困等学生群体,精准落实资助,强化政策宣传,做好困难学生思想教育与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促进教育公平、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年级班级评议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
(一)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 员:德育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年级组长、资助管理员
主要职责:全面统筹学校资助工作;审定资助实施方案;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监督评审、公示、资金发放全过程;受理资助工作信访、异议申诉;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对接上级资助部门报送材料。
(二)班级年级评议小组
组 长:年级组长、班主任
成 员: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开展政策宣传;收集学生申请材料;核实学生家庭实际情况,结合镇村信息、家访、日常表现开展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做好班级解释沟通工作 。
三、资助对象与认定范围
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义务教育初中学生,重点优先资助以下学生群体 :
1. 脱贫享受政策及防返贫监测家庭学生;
2.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3.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4. 烈士子女;
5.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
6.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的学生;
7. 单亲、多子女就学、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不予认定情形
1. 隐瞒家庭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 家庭购置商品房、高档消费,学生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本校普通学生;
3. 因个人奢侈消费造成临时困难;
4. 其他不符合困难认定条件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资助资金 。
四、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按寄宿、非寄宿分类执行山东省统一标准 :
1. 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分秋季、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2.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分秋季、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特殊困难群体按政策实行“免申即享”,通过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部门数据比对直接纳入资助范围,不再重复提交申请材料,按规定落实待遇 。
五、工作程序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每学期实行动态调整,转学、家庭突发变故学生可按程序随时申请增补或退出 。
(一)政策宣传告知(开学第一月完成)
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校园宣传栏、班级微信群、发放资助政策明白纸等方式,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宣讲资助条件、申请流程、材料要求,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严禁隐瞒政策、限制学生申报。
(二)个人自愿申请
由学生监护人自愿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佐证材料: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明、残疾证、脱贫享受政策证明、重大疾病医疗票据、村(居)委会困难证明等,提交班主任。不允许强制学生申请,也不得设置名额比例限制,做到应助尽助 。
(三)班级年级民主评议
评议小组核对申请材料,结合日常在校表现,必要时开展家访、联系村居委会核实家庭实际情况,形成初步评议意见,提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
(四)学校审核认定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结合部门共享数据比对,对年级上报名单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五)公示
拟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栏、年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只公示学生姓名、班级,严禁公示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困难细节等隐私信息。设立异议受理电话,公示期间接到异议要及时复核反馈 。
(六)上报备案与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整理全套材料上报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备案。资助资金按规定通过学生社保卡金融账户直接发放,杜绝现金发放,做好发放记录核对。
(七)档案归档
将实施方案、申请表、佐证材料、评议记录、公示截图照片、上报回执、发放凭证等分类整理,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做到一生一档,专柜存放,长期留存备查。
六、重点工作要求
1. 坚持精准识别。主动对接镇街民政、乡村振兴、残联数据,做好大数据比对,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留守少年、特殊家庭学生,防止漏助;杜绝优亲厚友、人情资助。
2. 做好动态管理。每学期复核受助学生家庭情况,学生转学、离校、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及时退出;家庭突发变故新增困难学生及时补录。
3. 强化隐私保护。资助工作注意保护学生和家庭隐私,不在公开场合宣讲学生家庭苦难情况,不把资助作为公开“教育案例”,兼顾物质帮扶和心理关怀。
4. 加强思想育人。对受助学生开展励志感恩、勤俭节约教育,引导学生正视困难,勤奋学习。
5. 严肃纪律规范。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接受上级部门审计、督查,发现弄虚作假,严肃追责问责。
6. 做好控制联动。把资助与控辍保学相结合,对有辍学风险的困难家庭学生及时落实资助,做好劝返帮扶工作。
七、时间安排
1. 9月份(秋季学期):制定本校资助工作方案;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接收学生申请;班级年级评议;学校审核、公示;完成秋季学期资助上报。
2. 10‑12月:落实秋季学期资金发放;开展资助自查;完善资助档案;做好日常动态监测。
3. 2‑3月份(春季学期):开展春季学期复核、动态调整,新增困难学生补报;完成春季名单上报。
4. 4‑6月:落实春季资金发放;家访回访受助学生家庭;开展资助工作自查。
5. 7月份:完成本学年资助工作总结,全套档案整理归档,梳理问题,谋划下学年资助工作。
八、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资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明确资助管理员专职负责,班主任落实一线责任,压实岗位分工。
2. 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上级资助政策,落实申请、评议、公示、发放、档案、信访申诉各项制度,做到流程闭环。
3. 监督保障:设立资助工作咨询、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家长、社会监督;定期开展校内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工作漏洞。
4. 业务保障:组织班主任、资助管理员学习资助政策,熟悉业务流程,提升识别精准度,提高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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