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航天科技小学2026年招生细则
为规范做好2026年我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海阳市教体局招生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入学对象
居住在航天科技小学片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黄海大道以东,东凤大道以西,海翔中路以南;
2.东凤大道连山海路至鞠家庵村以东,鞠家庵村(含)、嵩山耩村(含)、西迟格村(含)、东迟格村(含)、两甲村(含)以南至海边,寨前村(含)、寨后村(含)以西;
3.在黄海大道南路以东、阳裕路阳晖路以西、凤阳路以南区域内居住(含汇景湾、星泽园、欧城、黄家花苑、半岛蓝月湾、凤凰八百、碧海金滩、三龙海之苑、悦海馨苑、国际艺术村、樱花国际、亲海御墅、凤凰庄园、荷兰街),可在亚沙城小学或航天科技小学择校一所。
三、入学资格及证明材料
自有房产
大产权房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
小产权房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
3.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村委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入学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父母《无房产证明》。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
4.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村委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说明:辖区内居民1为必选项,3、4满足一项即可;
二、租赁住宅
海阳户籍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父母《无房产证明》
4.物业水电费等缴费流水证明。
5.户内务工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非海阳户籍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证》
4.父母《无房产证明》
5.物业水电费等缴费流水证明。
6.户内务工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全程实行线上报名,统一纳入智慧招生平台管理。监护人可登录“爱山东”APP办理报名业务,两种报名路径可选:一是切换站点“烟台市—烟台海阳市”,通过“入学报名”快捷通道进入系统;二是搜索“义务教育招生”,选定属地烟台、海阳,进入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
针对线上操作困难、无法自主报名的家长,可携带全套报名材料,前往亚沙城初中办公楼二楼录播教室,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线上报名。
五、招生流程
7月17日—19日17:00(今年(2026年)具体时间根据教体局安排另行确定)线上线下同步开始
录取时间
7月20日至22日17:00前完成线上线下报名审核。
7月23日17:00前完成学校招生录取。
8月29日17:00前因特殊原因,错过正常报名时间,请携带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补报。
六、有关说明
1.学校严格落实材料核验、真实可查原则,对伪造、变造虚假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出具办法
2.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线上办理流程
海阳市航天科技小学
2026年6月4日
附件1
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出具办法
下载“爱山东”APP--点击“我的”登录--选择个人用户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勾选“我同意”进行实名认证再返回首页--搜索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选择区域“烟台市”“海阳市”--确定--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选择查档用途--点击“下一步”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需要查询未成年子女的点击查询前手动添加信息)--查看PDF。
附件2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线上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可通过“烟台住建”微信公众号办理,操作流程如下:
1.关注“烟台住建”微信公众号。(流程1-5需要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同时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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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业务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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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录后,选择“二手房放心购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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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爱山东”账号注册登录,未注册过爱山东的需先注册,已注册过爱山东的,不用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账号密码或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 |
5.选择“租赁合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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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租方选择正在申请备案后,点击“发起备案申请”,发起备案申请流程(流程6-14均为出租方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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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点击“查询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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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核实姓名、证件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已确认,授权查询房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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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查询完毕后,点击“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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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进行房源核验,点击“房源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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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完善房屋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租赁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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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点击“新建”。 |
13.进入申请页面,阅读申请须知后,点击“我已确认阅读,进入下一步”,进入申请信息页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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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承租方 对申请信息进行确认后,进行电子签名并归档,双方均完成全部备案申请流程后,可在“已租赁备案”页面查看或下载租赁备案证明。
14.进入申请信息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双方身份证、房本、合同、房屋夫妻共有的需上传结婚证),信息录入完成后,出租人进行电子签名,点击“提交到承租方确认”,提交给承租方操作。
租赁用途 与系统默认的用途需填写一致,一般为住宅或成套住宅。
合同编号 自行拟定,一般为当天日期+4位数字,例:2025年5月29日可自行拟定为2025052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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