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细则

日期:2026-07-01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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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做好2026年我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海阳市教体局招生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海阳市居住,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且未注册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在海政路以北、虎山街北延S210省道以西区域内居住;

2.在海园路以北、新兴街以西区域内居住(含环保小区、山水苑);

3.户籍属城北、院西、南才苑、北才苑、新兴、里口(含新房区)、宅科、南倪家、北倪家、北八里庄、初格庄、薛家庄、地北头、姜家疃、鞋西沟、羊角沟、五间屋、石剑、大磊石、南磊石、阎家庄、榆林涧、大丛家、小丛家、山后村;

4.在新兴街以东、文山街以西、海园路以北、担杖山以南区域内居住,可在新元小学或实验小学择校一所;

5.在海东路以北、龙山街以西、海政路以南区域内居住,可在育才小学或实验小学择校一所。

三、入学资格及证明材料

适龄学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直接取得本校入学资格,需按要求提交对应佐证材料:

1.学生户籍隶属于城北、院西、南才苑、北才苑、新兴、里口(含新房区)、宅科、南倪家、北倪家、北八里庄、初格庄、薛家庄、地北头、姜家疃、鞋西沟、羊角沟、五间屋、石剑、大磊石、南磊石、阎家庄、榆林涧、大丛家、小丛家、山后村的,需提供户口簿等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持有合法完全产权住房(大产权),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有小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村委证明、购房合同、购房付款记录、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佐证材料(水电暖网缴费记录等)。

3.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海阳市行政区域内无任何房产的,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校划定招生范围内拥有房产,需参照上述第2条提供所需的材料及父母无房产证明(附件1)。

特别说明:

长幼随学:2026年小学入学阶段,在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同一家庭适龄弟妹可自愿跟随已在校就读的兄长、姐姐同校入学(须满足弟妹秋季入学时,兄长姐姐仍在该校就读),办理时需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予以核验。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全程实行线上报名,统一纳入智慧招生平台管理。监护人可登录“爱山东”APP办理报名业务,两种报名路径可选:一是切换站点“烟台市—烟台海阳市”,通过“入学报名”快捷通道进入系统;二是搜索“义务教育招生”,选定属地烟台、海阳,进入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

针对线上操作困难、无法自主报名的家长,可携带全套报名材料,前往海阳市实验小学门卫处,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线上报名。

五、招生流程

1.7月12日至14日17:00,符合直接入学资格的学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00。

2.7月15日至7月17日17:00前完成报名审核。

3.7月18日17:00前完成录取工作;

4.8月20日8:00至17:00,因各种特殊原因,错过正常报名时间,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进行补报,如学位已满,由市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有关说明

1.学校严格落实材料核验、真实可查原则,对伪造、变造虚假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招生咨询电话:

王丽娜13791151733、张健13864574743

附件:1.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出具办法

海阳市实验小学

2026年7月1日

附件1

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出具办法

下载“爱山东”APP--点击“我的”登录--选择个人用户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勾选“我同意”进行实名认证再返回首页--搜索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选择区域“烟台市”“海阳市”--确定--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选择查档用途--点击“下一步”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需要查询未成年子女的点击查询前手动添加信息)--查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