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中华武校资助工作管理方案

日期:2026-04-25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字号: 大 中 小

为使我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倾斜;

(三)鼓励困难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完成学业,并学有所成。

(四)资助的目的是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或组织下拨设立的经费及社会上爱心人士的捐助

三、 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困难学生,以确保特殊、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1.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享受政策的;

2.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3.经残联认证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

4.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5.直系亲属中长期患病且医疗费用巨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的;

6.对学校有重大贡献且家庭情况一般困难以上的;

7.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者界定为困难学生。

(二)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效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学校公示确认后,报级部审查。

2、 由级部调查核实后,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公示,并上报学校和教育局资助中心。

3、 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核后,确定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学校对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每学期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统一发放到以学生(受助人)姓名办的银行卡里,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困难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无针对性的捐助,由学校按照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给予需要帮助的学生。

(二)各级财政部门经费支持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学生获学校和上级部门奖励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先选优。

(二)受学校资助的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等级或取消资助。

(三)受学校资助的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班级和各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并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八、资助档案管理

按上级要求以学期或学年为主将资助材料装订成册,一份留存,一份送交主管部门。资助档案含申请表、公示表、资助发放报销表、证明材料及审核证明材料等

九、资助政策宣传

1.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并享受国家的资助惠民政策,学校通过

大屏幕巡回播放、班会课、张贴宣传画报、发放资助给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普及资助政策,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并通过享受资助解决困难,脱离困境。

2.让学生在了解并享受政策的同时,弘扬正能量,积极向上,回馈他人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