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御龙山学校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日期:2026-03-06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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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潘菲;        

副组长:章苑平、孙静、张康康、董慧敏、隋爱丽

组员: 刘砚侠、 王军、王天锋、林莉、苏航正、刘美艳、黄晨、纪莹、于金平、张宝莉、姜小蕾、刁欣蕾

学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各部门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同时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二、组织救援

1.报警报告

在暴恐分子袭击学校、精神病人和报复社会人员袭击学校以及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中,有学生受到意外伤害时,学校要立即拨打110、120,组织人员对受伤学生进行初步医疗救助,并立即将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家长或亲属。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1)应急抢险组要迅速将受到伤害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区域。

(2)医疗救护组要立即对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检查,根据受伤情况进行清理伤口、消毒、包扎等初步医疗救助。如果伤情严重,要立即送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请医院派专业力量到学校救治受伤学生。

(3)如果因暴徒堵门、群体围攻等形势严峻,救护车辆无法正常进出校门时,要立即向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请求专业力量援助。

(4)及时和受伤学生的家长或亲属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3.善后工作

(1)学校要组织人员到医院,协助家长做好对受伤住院学生的陪护工作。

(2)学校要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抚慰工作。

(3)学校要协助家长和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医疗费和保险理赔等问题。

(4)学校要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适当给予学生一定的人道主义援助,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5)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6)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学校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

三、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一)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说明情况,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

3.一般事故当天内书面申报、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区教体局,并通知保险公司备案。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由潘菲、章苑平、孙静、张康康、隋爱丽、苏航正、于金平,王军、王天锋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慰问。受伤学生治疗期间,学校老师积极主动慰问伤情,并动员相关责任人及时关怀。

4.理赔。学校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尽快办理相关理赔手续。告诉家长理赔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烟台御龙山学校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