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学生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公寓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不得私自点蚊香。
三、公寓内要注意防火、防盗,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老师处。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外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他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在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生活老师申请报修。
九、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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