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莱州市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6-04-22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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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2.要经常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防爆、防触电、防灼伤等,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予以重点监管。

4.仪器室、药品室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干燥整洁,不得存放杂物,严禁明火。有毒、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等危险化学药品,要按照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落实双人双锁管理,严格领用、归还记录。

5.实验室用电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布线要符合安全要求。要配备漏电保护设施,低压、高压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器,随时检查用电器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

6.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过期。

7.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都要对实验室的安全保障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每日下班前,实验室要断水断电、关窗锁门。节假日期间没有工作任务,实验室应当封门,钥匙妥善保管。

8.若发生触电、中毒、爆炸、着火、失窃等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处理。

遇有突发事件,要指挥学生有序、快速撤离,确保学生安全。

二、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

1.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液、危险废固,以及沾染化学品的器具等污染物。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实验室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3.危险废液处置。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特别是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等危害。

4.危险废料处置。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盛装过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5.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废物的排查、登记、回收、存放、运输、处理等工作实行专人专管,健全工作台账,确保工作安全有序、有痕迹资料。

6.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相应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处置、利用。禁止将实验室危险废物提供、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7.学校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要求配备应急装备及物资,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活动并做好记录。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并及时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