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莱州市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度课堂安全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6-04-22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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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维持好课堂秩序。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3.教师课堂教学要讲究方式方法,严禁私自调度学生,不得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若确需临时调度,必须经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同意。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课前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协同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教育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团队活动。教育学生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时要注意安全,课堂上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得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若情况紧急,可直接与班主任联系,然后补上请假条。

9.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教师需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10.微机课、体育课、音乐课等室外课的教师负责到教室来回带队,要清点好人数,注意上下楼梯安全。

11.教室内的电教设备要操作规范,用完即关。严禁学生开关,避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