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直属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函〔2026〕29 号)有关要求,我市严格按照教辅选用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现将《烟台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2026)》(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坚持目录管理。《烟台市 2020 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烟教办函〔2020〕69 号)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不再有效,2026 年秋季学期起不得再统一订购、使用;普通高中各类教辅材料使用原目录。严禁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选用的教辅目录外另行推荐、推销或统一订购。
二是规范征订渠道。教辅征订要坚持“一科一辅”“ 自愿购买”管理规定,通过“ 山东评议教辅订购平台”订购,任何单位
(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及教师暗示、诱导或公开推荐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寒暑假作业》作为教辅材料从 2027 年寒假开始订购。
三是抓好规范管理。学好用好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政策“ 明白纸”》,落实好“八个坚持”“十个严禁”要求,做好公示公开和教辅材料征订承诺。严禁学校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购买、使用教辅材料。常态化开展教辅材料管理相关政策培训,紧盯教辅管理人员、班主任、新任教师、教研员等群体,打通教辅材料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市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将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常态化开展教辅材料管理监督检查,强化线索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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