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控烟行动,创建全域无烟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免受二手烟、三手烟危害;发挥医疗行业示范引领作用,降低职工吸烟率,规范院内控烟管理,争创无烟医疗机构达标验收 。
第二条 制定依据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卫健委国卫规划函〔2020〕306号、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2019版)等法律法规制定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机构全院所有科室、病区、诊室、走廊、电梯、楼梯、会议室、卫生间、停车场、行政办公区、院内户外全域区域,全体职工、患者、家属、访客及第三方人员均须遵守。
第四条 无烟定义
机构所有室内区域全面无烟: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全程不摆放烟灰缸、打火机等烟具;室外非指定区域同样禁止吸烟 。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第五条 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家全 中心主任(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任艳艳 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第六条 日常管理分工
1. 控烟办公室:统筹制度落实、培训宣传、巡查督查、资料归档、迎检评估。
2. 各科室负责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日常劝阻、自查整改。
3. 全体医护人员:全员控烟宣传员、劝阻员,诊疗中开展戒烟健康宣教。
4. 安保/后勤:全域巡逻、标志维护、烟头清理、违规现场劝阻。
第三章 全域禁烟管控建设标准
第七条 区域禁烟规定
1. 室内100%全面禁烟:诊室、抢救室、药房、检验、行政办公室、会议室、电梯、卫生间一律严禁吸烟。
2. 院内户外:除合规露天专用吸烟亭/吸烟点外,道路、绿化带、楼前广场、出入口一律禁止吸烟。
3. 严禁边走边吸、随手乱扔烟头;严禁携带火种进入重点防火诊疗区域。
第八条 标识设施标准化建设
1. 全院入口、大厅、候诊区每20米、走廊楼梯每50米张贴统一醒目禁止吸烟、有害健康、违者劝阻标识。
2. 卫生间、楼梯间、消防通道全覆盖禁烟提示,无任何烟具摆放。
3. 室外吸烟点设置统一指引牌、灭烟设施、灭火器材,远离人群与出入口。
4. 标志破损、褪色24小时内更换修复。
第九条 烟源全面管控
1. 院内自动售货机一律禁止售卖烟草制品。
2. 全院拒绝烟草企业任何赞助、捐赠、广告投放、冠名合作。
3. 不采购、不使用带有烟草品牌标识的物品、礼品、宣传物料。
第四章 宣传教育与戒烟服务
第十条 全员控烟培训
1. 每年全院控烟专项培训,覆盖法律法规、劝阻技巧、烟草危害、戒烟干预。
2. 新入职职工岗前必学控烟制度,纳入入职考核。
3. 定期开展科室内部控烟警示教育。
第十一条 常态化宣传
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公众号、健康教育处方、世界无烟日开展主题宣传;全员主动劝导身边人员远离烟草危害 。
第十二条 专业戒烟干预
1. 开设戒烟咨询服务,配备戒烟指导人员、咨询电话。
2. 医务人员在门诊诊疗常规开展控烟问诊、戒烟建议。
3. 为吸烟职工、患者提供个性化戒烟指导、心理干预与用药科普。
第五章 日常巡查、监督与劝阻管理
第十三条 巡查机制
1. 每日日常全域流动巡查、科室自查。
2. 每周专项抽查、每月全院联合督查。
3. 做好巡查台账、问题登记、限期整改、闭环复查。
第十四条 全员劝阻义务
1. 全体职工均有权、有责对院内违规吸烟行为礼貌劝阻、引导至室外吸烟区。
2. 劝阻不听、拒不配合者,上报控烟办、安保人员处置。
3. 重点加强家属探视、工地施工、外来访客控烟管理。
第十五条 投诉管理
设立控烟监督投诉电话、意见箱,及时受理违规吸烟举报,限时核查反馈。
第六章 职工行为规范与奖惩考核
第十六条 职工自律要求
1. 医务人员率先垂范,不在院内任何禁烟区吸烟、不递烟、不敬烟、不劝烟。
2. 不在工作着装、工牌在岗状态下吸烟。
3. 主动承诺控烟自律,带头戒烟。
第十七条 考核与奖惩
1. 将控烟履职、科室无烟成效纳入月度绩效、年度评优、科室质控考核。
2. 首次违规院内禁烟区吸烟:约谈提醒、全院通报批评。
3. 二次及多次违规:绩效扣分、岗位约谈、纳入医德考评。
4. 科室管控不力反复出现违规:追责科室负责人。
5. 控烟工作成效突出、积极劝阻表现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章 整改提升、档案管理与长效建设
第十八条 问题整改
督查发现死角漏洞、标识缺失、烟头遗留、管控薄弱区域,立即限期整改,杜绝反弹。
第十九条 资料台账
完整留存组织文件、培训记录、巡查日志、整改记录、宣传活动、评估自查材料,规范归档备查。
第二十条 持续巩固
定期开展无烟自评、第三方暗访对标;动态优化制度流程,长期保持全域无烟创建成果,持续达标复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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