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院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院领导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科室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救治处理工作。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院或上级部门交办的指定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运行机制
(一)职责分工
1.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预案,组建救援队伍,做好相关人员的日常培训、演练,及转会诊工作。
2.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救治现场院感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3.公共卫生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核实确认后的及时上报,协助疾控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4.门诊部负责做好门诊预检分诊、登记工作。
5.信息科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化保障。
6.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车辆调配工作及标识的统一设计、制作。
7.药剂一科负责应急治疗用药的采购储备供应及其它药学技术服务。药剂二科负责应急治疗所需中药采购储备供应熬制等。
8.医疗设备科负责保证生命支持类应急设备完好,随时可调用,应急事件发生时所需物资的保障供应。
9.总务科负责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食物等的供应,临时设施的建设,物资、设备、物品、药品等的运输。
10.保卫科负责需划定隔离区时,设专人进行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维护应急现场的医疗秩序,人员疏散,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监测报告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形成由首诊医生→科主任→医务科、公共卫生科(节假日报总值班)→院领导的四级报告网络。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按制度及时完成各类报卡及各项记录,并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及时判断,同时立即电话上报。
2、公共卫生科接到报告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初步现场快速调查核实确认后,报告分管院长,蓬莱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
(三)应急启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会诊评估后,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现场处置
1.医务科、护理部及时组织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对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传染病病人和非传染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医务科根据情况,及时协调转、会诊工作。对前来就诊的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医疗设备科、药剂一、二科负责保障应急救治所需物资、药品。
2.公共卫生科、医务科分别报请蓬莱区卫生健康局疾控科、医政科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救治、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3.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现场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指导及采样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
4.院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终止程序
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被有效控制后,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终止。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给予相应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医院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关责任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宣传教育
由公共卫生科牵头、办公室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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